关于做好新学期教学实验室准备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30作者:教务处实验科浏览次数:2589

各教学学院(中心):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现就新学期开学实验室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实验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1、各学院(中心)要对教学实验室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水、电、气、通风等情况,实验材料准备情况,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实验技术人员到位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运行、调试、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新学期按时按要求开出实验。
      3、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做好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新学期开始各学院(中心)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教学学院(中心)要做好2018级新入学本、专科生安全教育培训及专业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实验学科新入职教师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7)》(附件1),要求全校各实验室按照要求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结果于9月6日(周四)前交教务处实验科。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四、开学期间教务处将对各实验室准备情况和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7)

附件2: 黄冈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