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07作者:浏览次数:6925

各教学学院: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业模拟、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养成训练,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思维、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为了加快此项目执行效率,在教育部、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之前,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两种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学术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创业培训,团队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依据任务需求,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若申报此类项目,需额外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相关资料。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若申报此类项目,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等项目资料。

    二、项目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原则及对象要求

    1)本着“自愿申请、公正合理、择优支持、鼓励实践、激励创新”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面向201520162017年本科生。

    2)每个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队申请(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但每名学生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从2018年起,我校大创项目不再设立“校级”项目。每个项目允许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国家级、省级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选题要适合,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2)负责人责任心强,参与项目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3)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应能处理好日常学习与创新创业的关系。

    4)项目应具备可控性,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校期间完成所申报项目的结题工作,指导教师应当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时间内完成项目结题。

    3、项目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资格

    各单位须按学校要求组织好学生申请立项工作,同一申请人(及指导教师)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于在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项目)凡是名下有“大创”项目(不论级别)未结题者,2019年度一律不得申报新的“大创”项目;20172018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已结题的(向教务处实验科提交了结题报告),可以申报2019年度项目。对跨学院组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年终考核任务计算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申报要求

    对照黄冈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2017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要求各学院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并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学院汇总表》

    4、项目评审

    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在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并发文。

5、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间

2019323日前,各学院将申报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电子版和学院的《申报项目信息学院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材料报送教务处实验科,《申报项目信息学院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扫描件(盖学院公章、分管领导签字)。若项目申报书或汇总表填写不完整,取消对应项目申报资格。

三、项目经费与运行周期

      2019年项目经费将在2020年拨付,2019年项目最晚运行到20219月。

   联系电话:8833608,联系人:江昆。

    特此通知。

 

附件1 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申报书(2017版).doc

附件2:一级学科代码查询.doc

附件3:2019年大创项目学院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