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科服务指南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07作者:浏览次数:1467

一、教室借用申请

1、教师教学临时使用普通教室的,直接与教室科联系并使用,或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出并使用。

2、使用多媒体教室的,需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填写详细用途、使用时间、使用地点和使用人(必须是教师)联系方式,然后传送到教室科审批。

3、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使用教室的,直接与教室科联系(每周三受理)。 

二、教室租用申请

1校内师生组织服务学生的培训、讲座等活动且存在盈利性质的,到教室科签订教室租用协议,由国采处确定并收取租金。

2校外人员组织服务学生的培训、讲座等活动且存在盈利性质的,首先需要校内单位出具责任书,然后交至教室科并签订教室租用协议,由国采处确定并收取租金。

3不接受校外人员在学校开展校外人员的培训、讲座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