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落实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意愿和个性发展,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黄师办发[2019]62号)文件精神,制定2019级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的基本原则,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2.坚持专业理性发展和确保质量的原则。各学院确定专业接收转入指标,需综合考虑生师比、所在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量力而行。
3.实行以“学校统筹、学院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转专业工作由学校宏观控制,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各教学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接收名额、择优录取;学生根据实施细则自愿申请;学院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对象的范围、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转出、接收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转专业必须经过笔试和面试。教学学院实施细则、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考试办法、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及条件
1.转专业申请对象:我校2019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学习态度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4)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5)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6)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艺术专业大类之间也不能互转;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
(3)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学生;
(4)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5)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同时还需符合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要求
1.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组织
转专业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务必高度重视。各教学学院需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确保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
各学院还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学生工作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等组成;指派专人负责,规范审批流程。
2.各学院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
各学院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XX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1)、《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转入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须有主管院长签名、学院盖章)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需明确各专业转入学生数。转入学生数根据学院和专业生师比、专业2019级人数、教学资源等合理制定。转入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2019级人数的10%。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指标如统筹使用则限定不超过该学院2019级总学生数的5%。
3.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2019年12月22日前,教务处在其网站上发布转专业通知并督促各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各转入专业转入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参考书、咨询电话等)。同时,各转入专业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准备工作。
4.组织学生报名
2019年12月23日—25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网址: 教务处、语委办、教师发展中心-黄冈师范学院 http://jwc.hgnu.edu.cn/main.psp),从右边公告栏中的转专业通知的附件里下载《2019级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或在正方教务系统通知栏下载《转专业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栏目,然后交给转出学院审查、签审查意见;转出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交至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签审查意见。由转入学院造册报教务处备案。
说明:《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出、转入学院分别签完意见后,转入学院将此表留存、收齐。
基本程序: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表格→交转出学院审查、签意见→交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后收齐(一式三份)报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终审→教务处在网上公示申请资格通过者参加考试学生名单。
5.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
(1)考试命题工作。2019年12月20日前,转入学院需组织相关老师按照《黄冈师范学院试卷命题规范》做好转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模板见附件9)、制卷、考试安排等工作。
(2)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考场安排12月26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告知),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转入学院安排,并通知申请转专业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转专业的所有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须于12月29日下午5:00前完成。建议考试成绩合成权重为:笔试(权重60%)和面试(权重40%),艺体类专业可以调整笔试面试权重。12月29日下午5:00前,转入学院将《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记载表》(附件7)的纸质文档(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给教务处备案,并同步在其学院网站上公示本次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期3天。
6.审核及预录取
2020年1月3日下午5:00前,各转入学院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考试成绩和本专业转入条件等,审议本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学生名单,将经本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的《2020年春季学期黄冈师范学院XX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附件8)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于一周内将汇总表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7.学校公示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若对公示有异议,学校将组织复查。
8.办理转专业手续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完全符合转专业条件并在网上公布名单后,应按照教务处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学生需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离校前办理好转专业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考期末考试,凡无故缺考期末考试或办理缓考后补缓考仍缺考均视为考试违纪,教务处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教务处统一予以变更。转专业学生办理完成转入新专业学习的手续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学习的申请。
10.课程补修安排
转入学院做出合理的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安排计划,并告知每一位转专业学生,在开学初两周内办理好课程补修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相关工作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黄师办发[2019]62号)规定执行。
2.转专业工作联系电话:07138835812(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各教学学院上报相关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报送电子稿。
3.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序号 | 转入学院 | 联系人姓名 | 咨询电话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娟 | 0713-8380595/18771638006 |
2 | 教育学院 | 钟革封 | 0713-8833000 |
3 | 文学院 | 汪小群/汤天勇 | 13907257521/13871993900 |
4 | 政法学院 | 周娟 | 13886559102 |
5 | 外国语学院 | 万华林 | 15072856364 |
6 | 商学院 | 涂晶 | 13367137996 |
7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柳兰 | 15926769696 |
8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黄伟 | 0713-8876950 |
9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杜雯/刘秀丽 | 13508659779/13636062255 |
10 | 物理与电信学院 | 丁如春 | 0713-8833566 |
11 | 化学化工学院 | 谷应丽 | 0713-8833611 |
12 | 生物与农业资源学院 | 占剑峰/董俊 | 13636070287/15387192217 |
13 | 体育学院 | 徐海霞 | 15377140362 |
14 | 音乐与戏剧学院 | 杨汇霖 | 0713-8835929 |
15 | 美术学院 | 雷支容 | 0713-8621603 |
16 | 计算机学院 | 孙丹 | 0713-8835298 |
17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匡鑫/李智 | 18986538767/13197088150 |
18 | 建筑工程学院 | 占双红 | 18772388465 |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