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7-01作者:浏览次数:1620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黄冈师范学院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校教[2016]17号),《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师政发[2020]7),学校启动2020年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契机,符合我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规划,围绕红色文化艺术及生态旅游、大健康、临空经济、先进材料制造等产业,着力打造服务于地方产业的特色专业群做大做强教师教育优势专业群,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创造新条件

对接国家学位管理新要求。动态管理专业设置,根据生师比、报考率、报到率、就业率、本科教学状态核心数据等关键指标,实施专业准入、预警、退出机制,新增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专业,逐步改造或淘汰旧专业。

二、调整办法

1、学校调整专业建设专门委员会,指导学校专业调整与设置工作。

2、申报新专业办学条件,按最新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要求,于招收首批本科生当年12月底前该专业必须符合办学及授予学位基本条件。

3停招3年的专业将予以撤销,由专业所属学院提出申请撤销的报告。

4凡有停招或撤销专业的学院可提出新增本科专业申请。

5原则上采取“进一退一办法,申报新增专业须申请2020年停招本学院“四率”不理想的专业。

三、工作要求

1、增设专业的学院须充分论证该专业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和培养方案,并且提供校外专家参加的专业建设委员会的论证材料或人才知识能力要求的调查材料。并填写新增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1或附件2),新增专业统一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教育部2019年修订)(附件3)。

2、增设专业名称及代码、备案或审批等信息可参考教育部最新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

3、建立校企、校地、校校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采取多方面措施鼓励企业行业参与专业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鲜明的专业格局。

四、材料提交

712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提交新专业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申请表(一式三份),需申请撤销专业的提交撤销报告(一式一份), 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5

717日前学校举行校内评审,评审通过后公示一周。

其他有关要求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6)。或教育部官网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s8468/202006/t20200629_469017.html

附件:

附件1 (备案专业)汇总表.doc

附件2 (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版).docx

附件4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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