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实验室(新建)设备更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7-30作者:浏览次数:707

各教学学院:

根据国采处工作安排,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现已开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鄂财资发[2020]3)的相关内容,确保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请各学院在充分理解通知内容后结合实验室规划,认真做好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

论证完成后,及时填报实验室建设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扫描件各一份(需盖章、签字)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1和附加2必须认真填写。请有申报项目的学院于202086日前将相关材料(无需交纸质材料)教务处实验科。

另:对于已在2019年已申报但未立项的项目,经过学院讨论决定是否续报该项目,并更新资产信息后,可直接上报相关信息,并与实验科及时沟通。


附件12021年实验室建设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鄂财资发[2020]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