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教学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1-25作者:浏览次数:2395

各教学学院: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黄师政发〔20208号),现将2019年度教学奖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为学校在册教职工,其中教学优秀奖申报人为专任教师;申报奖项所列成果是指上一年度(201911日至20191231日)取得的以黄冈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所有申报奖项的个人和单位,均不得出现教学及管理事故。

二、评选类别

1.教学优秀奖。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教师。评选一等奖不超过5名,二等奖不超过10名,三等奖不超过20名。

2.实习指导奖。评选本科生实习优秀指导教师18人(以2019年底已评出结果为依据),评选硕士研究生实习优秀指导教师2人。

3.教学管理奖。评选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0人。每个学院评选1人,其他管理部门评选2人。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忠诚于教育事业,立德树人,有强烈的事业责任感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深受广大师生的敬重。

2)在黄冈师范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的一线教师(含双肩挑岗位人员)。

3)长期担任本专科生、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2019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92实授学时。

4) 对课堂教学有深刻的理解,有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52019学年学生教学评价位列所在学院教师排名靠前者优先考虑,不得位列所在学院后20%

6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态度符合下列要求:

1)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钻研教学业务,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2)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参加课程各项建设,参与所教授课程的“金课”建设、大纲研制、课程案例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工作,并取得成绩。

3)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积极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学科专业竞赛活动、认真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

4)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精心备课,认真批改作业,积极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

5)注重采用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

3.教学内容符合下列要求:

1)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遵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目标任务要求,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信息量大,重点突出,材料充实,观点明确。

3)不断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注重产教融合,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努力吸收本学科的新成果。

4.教学方法符合下列要求:

1)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因材施教,教学形式多样,课堂气氛活跃,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遵循教育规律,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教书育人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学生成长指导教师,学生评价优秀。

2)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有厅级及以上奖励。

(二)实习指导奖

主要评选奖励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评选条件为:

1.注重实习基地建设沟通与协调,能及时、主动地和实习基地联系,并取得实习基地领导、教工的密切配合,带领全组实习生做好实习工作。

2.对实习指导工作能认真负责,不仅能指导好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和调查研究工作,还能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3.在实习期间能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对学生的实习工作善于指导;能充分调动实习生的主观能动性;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克服倾向性问题,实习工作效果良好,受到所在实习单位领导、实习指导教师的一致好评。

4.实习指导老师能按要求入住在实习点,做好实习点优秀实习队及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学生无异议。

5.认真完成实习指导各环节各项工作,实习结束后上交各类实习材料及时、完整。

(三)教学管理奖

教学管理奖奖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学管理人员,包括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学秘书和教务员。评选条件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理念先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且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奖励或有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者优先。

4.从事教学管理3年以上,且近3年无教学管理事故发生。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学院从即日起安排推荐申报工作,初评结果及所有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23日前交至教务处205办公室。(盖学院章)

、评审程序 

1.学院申报。由学院组织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排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汇总提交教务处,其中实习指导奖已于2019年底单独评选,本次不需提交材料。

2.资格审核。教务处会同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获奖资格进行审查。

3.集中评审。学校邀请专家对符合资格的奖项进行评审,校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类奖项集中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一周。

4.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学校领导审批后发文。

六、其他情况说明

1.2019年的教学名师奖、教学技能竞赛奖、教材建设奖、学位论文指导奖、学科竞赛指导奖已同步安排进行核实与认定,有遗漏的请于123日前补报给实验管理科江昆老师。所有均以获奖证书原件和官方正式文件为准。以上凡属校教201711号文件所列奖项均按该文件奖励标准执行,未列奖项按黄师政发20208号文件标准执行。

2.2019年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奖项包括各类国家级和省级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双万计划”项目(含仿真虚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团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教学基层组织、省级教研项目等,直接单独认定和奖励,不参加评选。


  

附件1:教学优秀奖申报表.xlsx

附件2: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3:教学优秀奖学院申报人数分配.xlsx

教  务  处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