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黄师政发〔2020〕8号),现将2021年度教学奖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教学奖励项目由评选类和认定类组成:
A.评选类(3大类):教学优秀奖、实习指导奖、教学管理奖。(其中实习指导奖已经单独发文,本次不需提交材料)
B.认定类(8大类):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奖、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学位论文指导奖、教材建设奖、教学技能竞赛奖、学科竞赛指导奖、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指导奖(其中前四大类已于2022年1月另行安排认定,本次不需申报,后四大类需申报)。
A.评选类奖励申报办法(含3大类):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为学校在册教职工;申报奖项所列成果是指上一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以黄冈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所有申报奖项的个人和单位,均不得出现教学及管理事故。
二、奖励类别
(一)教学优秀奖。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教师。评选一等奖不超过5个,二等奖不超过10个,三等奖不超过20个。
(二)实习指导奖。本科生实习指导奖评选18人,以2022年5月已评出结果为依据;研究生实习指导奖2人,由研究生处组织评选。
(三)教学管理奖。每年评选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0人。每个学院评选1人,其他管理部门评选2人。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忠诚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深受广大师生的敬重。
(2)在黄冈师范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的一线教师(含双肩挑岗位人员)。
(3)长期担任本专科生、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上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92实授学时。
(4)对课堂教学有深刻的理解,有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5)上年学生教学评价分不得位列所在学院后20%。
(6)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态度符合下列要求:
(1)贯彻“以人为本”的观念,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钻研教学业务,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2)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参与所教授课程的大纲研制、“金课”建设、课程案例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工作,并取得成绩。
(3)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
(4)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精心备课,批改作业认真,积极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
(5)注重使用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
3.教学内容符合下列要求:
(1)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符合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信息量大,重点突出,材料充实,观点明确。
(3)不断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注意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努力吸收本学科的新成果。
4.教学方法符合下列要求:
(1)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因材施教,教学形式多样,课堂气氛活跃,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教书育人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学生成长指导教师,学生评价优秀。
(2)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有厅级及以上奖励(省级、厅级仅指第1指导教师,国家级一等奖(含金奖、特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含银奖)排名前2、三等奖(含铜奖)排名第1)。
(二)实习指导奖
主要评选奖励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评选条件为:
1.能及时、主动地和实习基地联系,并取得实习基地领导、教工的密切配合,带领全组实习生做好实习工作。
2.对实习指导工作能认真负责,不仅能指导好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和调查研究工作,还能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3.在实习期间能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对学生的实习工作善于指导;能充分调动实习生的主观能动性;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克服倾向性问题,实习工作效果良好,受到所在实习单位领导、实习指导教师的一致好评。
4.实习指导老师能按要求入住实习点,做好实习点优秀实习队及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学生无异议。
5.实习结束后上交各类实习材料及时、完整。
(三)教学管理奖
教学管理奖奖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学管理人员,包括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学秘书和教务员。评选条件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且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奖励或有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者优先。
4.从事教学管理3年以上,且近3年无教学管理事故发生。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填写对应奖项申报表、支撑材料及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提交各教学学院。
(二)学院初审、院内公示。
1.各学院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统计、汇总,审核过程中有发现不符合上文划线部分硬性指标的情况应在院内取消参评资格。
2.申报教学优秀奖需由学院组织民主评测,由教师总人数的2/3以上教师参加投票,需参加投票人数的2/3以上票数通过。
3.学院将最终申报名单、教学优秀奖排序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书记院长签字盖章,将申报材料、公示截图、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提交教务处。
(三)资格审核。教务处会同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等部门对获奖资格进行审查。
(四)集中评审和认定。由校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对3类奖项集中进行审议;评选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一周。单位或个人对教学奖励审核工作有异议的,应当在奖励成果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学校领导审批后发文。
奖励工作中,任何单位或个人有行贿、舞弊或剽窃他人成果等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B.认定类奖励认定程序(含8大类):
1.2021年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奖、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学位论文指导奖已于2022年1月另行安排认定,不参加此次评选。
2.教材建设奖指列入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国家级获奖教材,仅针对2021年出版的教材,如有相关情况请填写附件5,并提交支撑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
3.2021年教学技能竞赛奖、学科竞赛指导奖、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指导奖获奖汇总表(共3张工作表)已由教务处统计完毕,详情见附件6,请各学院组织学院教师核对,有问题请向相关科室反馈或咨询,核实无误的,均需填写“黄冈师范学院认定类教学奖励发放统计表(附件7)”并报教务处,涉及多人参与的奖项,由第一完成(主持)人按团队人员对项目的贡献度和工作量分解到个人之后填写此表。
各学院需将填写完成后的黄冈师范学院认定类教学奖励发放统计表在院内公示,并提交公示截图。
C.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学院从即日起安排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初评结果、所有申报材料、以及附件5和附件7的公示截图交至教务处205室,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713-8833279;同时请将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hgnujyk@163.com(命名:“XX学院2021年度教学奖励申报”),逾期不补。
奖项名称 | 需填报表格 | 是否需要支撑材料复印件 |
教学优秀奖 | 附件2和附件5 | 需要 |
实习指导奖 | 本科生实习指导奖已经单独发文,研究生实习指导奖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评选 | 不需要 |
教学管理奖 | 附件4和附件5 | 需要 |
教材建设奖 | 附件5 | 需要 |
教学技能竞赛奖 | 附件7 | 不需要 |
学科竞赛指导奖 | 附件7 | 不需要 |
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指导奖 | 附件7 | 不需要 |
附件: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黄师政发〔2020〕8号).pdf
附件6:2021年教学技能竞赛奖、学科竞赛指导奖、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指导奖获奖汇总表.xlsx
教 务 处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