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教育局、黄州区教育局
关于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最新通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湖北省教育厅教师处[2011]07号文件通知,现将黄冈市教育局、黄州区教育局
关于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启动安排有关事项要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本年度全体师范类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含成教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适应能力;
(四)普通话等级达到二乙以上(其中办理语文教师资格的学生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
2011年在黄冈市、黄州区内申请教师资格者,
(二)申报教师资格材料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网上申报后打印),照片必须和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院系签字盖章);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必须有乙肝结论。所贴照片必须和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⑥ 学校出具本年度应届如期毕业证明原件一份。教务处统一制定,然后发放到各院系,由各院系按照学生名册盖章证明,然后在现场确认前发放给学生;
⑦学生成绩单一份。由院系打印并盖章,然后由学籍学位办公室盖章,在现场确认前发放给学生。
⑧与考试报名、申请认定网络报名均相同照片四张。
现场确认前,申请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完整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完成全部认定工作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凭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事宜
(一)根据省>育厅文件规定,高校不代理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请各高校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及时发布信息,确保在外实习的毕业生及时了解政策,按时参加网络报名、考试和认定,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进学生档案。
(三)请广大毕业生及时到院系或教务在线关注教师资格办理相关通知和动态,相互转告,以免延误报名认定工作。
(四)咨询电话:0713—8833938 ; 联系人:
教务处技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