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6月1日上午,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校长陈兴荣、副校长彭锦、校长助理汪晓凌出席会议。
副校长彭锦宣读了《关于调整黄冈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知》,教务处处长夏庆利、研究生处处长王仕杰、继教学院院长汪季石分别介绍了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和2015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条件、教育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及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与会人员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
陈兴荣在讲话中指出,学位授予工作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要适应依法治校的新常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其次,人才评价要逐步靠拢转型发展新要求,突出应用能力的考查。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学位授予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做好2015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据悉,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6月9日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商定2015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