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9作者:教务处浏览次数:978

    6月9日上午,学校召开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校长陈兴荣、副校长彭锦、校长助理汪晓凌出席会议,会议由彭锦主持。

    研究生处处长王仕杰通报了教育硕士授予学位情况,介绍了2014届优秀教育硕士论文评比情况,全体委员对教育硕士授予名单和优秀教育硕士论文评选分别进行了举手表决和推荐投票。教务处处长夏庆利介绍了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的授予情况,继教学院院长汪季石通报了成人教育授予学士学位情况。

    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在会上对学位授予情况进行了集中评议并达成共识,确定了2015届毕业生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名单,评选出了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2014届优秀硕士论文。

    陈兴荣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学位授予工作是学校作为特殊社会组织在推行依法治校和学术至上相关政策的重要抓手,授予毕业生学位是国家赋予高校的权利,同时也是毕业生在接受高等教育后应享有的权利。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学院做到几个统一:一是要做到遵守国家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的统一;二是学校已成文的学位授予办法与学校转型发展和教育部下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文件精神的统一;三是校内统一要求和各专业培养实际的统一。

    陈兴荣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学校学位授予办法认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核对,找出存在冲突的环节,以此不断完善我校的学位授予办法,从而促进我校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