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育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根据《黄冈师范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就2016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转专业人数比例控制在每个专业转入、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总人数的5﹪;
2、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需在120分以上。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由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2、体育、音乐、美术与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之间互转的;
3、由艺术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或由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专业转入非外语类专业的;
4、中外合作培养的学生转入非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
5、专升本学生;
6、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7年1月9日- 13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转入学院院长审批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转入学院;
2、转入学院于1月16日将学生《黄冈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上交教务处学籍学位办公室(多功能楼210室);
3、元月下旬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如不低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要求,学分和成绩有效,否则应重修;凡不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是否可以记为选修学分,由教务处审批。
教 务 处
2017年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