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1作者:教务处浏览次数:4719

各学院: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业模拟、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养成训练,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思维、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为了加快本学期实验项目,提早完成相关工作,学校决定及早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种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学术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创业培训,团队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依据任务需求,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今年,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10项、省级拟立项20项、校级2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扶持资金壹万元、省级项目扶持资金伍仟元、校级项目扶持资金贰仟元。

    二、项目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原则及对象要求

    (1)本着“自愿申请、公正合理、择优支持、鼓励实践、激励创新”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重点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省级、国家级必须面向二年级本科生,校级项目可以选择三年级本科生)。

    (2)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每个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队申请(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3)每个项目允许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2、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选题要适合,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2)负责人责任心强,参与项目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3)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应能处理好日常学习与创新创业的关系。

    (4)项目应具备可控性,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校期间完成所申报项目的结题工作,指导教师应当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时间内完成项目结题。

    3、项目申报和评审

    (1)项目申报要求

     各单位须按学校要求组织好学生申请立项工作,同一申请人(及指导教师)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于在2015年度凡是名下有“大创”项目(不论级别)未结题者,2017年度一律不得申报新的“大创”项目;2015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已结题的(向教务处实验科提交了结题报告的),可以申请2017年度项目。对跨学院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2)项目评审

    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由学校教务处在2017年3月中旬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并发文;立项的数量和级别必须在学校下达的指标以内,但不拘泥于指标分配,根据网评结果排名,排名 1-10名推荐为国家级,11-30名推荐为省级,31-50名作为校级项目。

   (3)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2017年3月10日前,各学院将申报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和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院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材料报送教务处实验科,联系电话:8833608,联系人:江昆。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教务处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申报书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