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结题、清理的相关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7作者:教务处实验科浏览次数:1682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最新安排:所有当年申报立项的“大创”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否则,已获批的项目将取消其立项资格。为了高效的执行“大创”项目,同时便于教务处进行管理。教务处将于2017年5月17日—2017年9月29日开展2015、2016年“大创”项目清理工作,凡在以上时间段内上交结题材料(成果支撑材料)的项目,可于2017年报销项目立项支持经费,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者不予报销项目建设经费,同时在以后申报“大创”项目时被列入“不支持申报名单”内,并忽略项目立项在职称评审时的作用。

    由于2017年“大创”项目经费预算(按照未结题2015年全额、2016年半额)已按项目下拨给各项目所在学院,各学院应当严格依据项目结题情况(结题材料上交教务处,并做相应记载),给予报销项目执行经费。

     对于2015、2016、2017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必须在结题后,从已下拨到各学院“大创”项目经费中支取,遵循先报先得的原则。若学院“大创”专项预算不足的,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经费使用情况,再次下拨经费,并全力支持2017年各“大创”项目顺利结题。

    本次结题、清理工作除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尽快向教务处提供结题材料(附件1)外,各学院还应当于2017年6月8日前提供一份2015、2016年各项目结题信息表(附件2),教务处将一一核对,确保经费使用得当。

    联系人:教务处实验科 江昆  8833608

 

教务处

2017517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

附件2:2015、2016大创项目结题及经费使用情况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