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15作者:教务处实习科浏览次数:1059

各教学学院:

    教务处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8月15日,相关支撑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9993878@qq.com

    联系人:刘雪建 联系方式:0713-8833859

   教务处实习科

2017年7月14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全省省属本科高校均可申报,每校限报1项。我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5-10项。

    二、申报程序

    (一)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认真研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二)申报高校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向我厅提出申请。鼓励高校、企业、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学)会以不同形式联合申报。

    (三)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议,择优确定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名单。

    (四)向教育部报送我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高校于8月2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盖章)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967063179@qq.com。联系人:李琳、李中伟;联系电话:027-87328007;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