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6作者:教务处教研与质量科浏览次数:1414

各教学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推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打造人才培养特色,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学校启动2018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并在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请各教学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学研究立项主要围绕我校办学理念,结合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模式、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及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为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做好准备工作。

    二、立项类别

    (一)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专项项目

    专项项目主要是重点项目,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培养两类,所有教学学院教师均可申报。

    1、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提高学校思政课以及相关课程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支持相关课程教师队伍建设、课堂教学改革以及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研究。

    2、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培养专项:2017年学校首次实行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定向培养,为传承我校百年师范教育开创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提高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培养质量,重点支持小学教育全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模式改革以及课程开发等方面的研究。

    三、申报要求

    1、各教学学院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统筹安排,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切实遴选出具有实践性和创新性的项目,做好项目申报和学院初评工作。

    2、为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每个教学学院根据教师总人数的8%进行推荐申报,专项项目申报不占用学院规定推荐指标。机关处室从事教学的教师可在所归属学科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名额适当放宽。本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校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不再推荐申报。

    3、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课题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已经在省教育厅或学校立项且尚未完成研究工作的教师,应集中精力完成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今年不得申报。超过3年未按期结题的项目,教务处将发文撤销该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

    4、预期成果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显著改革和创新,注重凝练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并加以推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产出与学生竞赛、就业、创新等挂钩的成果等。

    四、材料提交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和《黄冈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表》(附件2)一式十份,所有申报项目都需报送电子版。

    2、项目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学院申报材料独立装袋,并注明学院和申报项目个数。各学院根据学院初评结果择优推荐,汇总后按项目排序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度教研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并注明是否为专项项目(附件3)及电子版。

    3、所有申报材料于3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205。联系人:贺慧,8833279。

    五、评审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立项要求、立项范围及本学院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对申报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初评,按学校限定名额排序推荐上报;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2018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一般分为重点和一般项目),并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附件:

    1、黄冈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黄冈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表

    3、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度教研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