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级转型专业创新学分调查和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6作者:教务处浏览次数:1824

    为了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适应转型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围绕“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转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了15个创新学分。学生在完成正常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任务外,还必须获得15个创新学分(含毕业论文6学分)才能正常毕业。2015级学生毕业生在校时间不足一年,各学院要对2015级转型专业学生创新学分获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对没有完成创新学分任务的学生提出预警。学院要做好学生工作,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具体要求如下:

    1、2015年5月教务处下发了《黄冈师范学院实践与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2018年教务处对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校教[2018] 13号)。各学院要在教务处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各学院办学特色,进一步细化实践与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各学院要重视该项工作,成立创新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的修订和审核。各学院创新认定办法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0月25日下午5:00之前上交教务处实习科备案。

    2、因创新学分纳入了转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满15个创新学分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各学院要加强创新学分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每一个转型专业的学生知悉。为了2015级学生能够正常毕业,各学院要对学生创新学分情况进行统计,做到心中有数。转型专业创新学分调查统计和汇总表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1月15日之前送教务处实习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给刘雪建)。

    联系人:刘雪建  QQ邮箱:9993878@qq.com

 

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10.15

 

附件1:2015级转型专业创新学分调查统计表和汇总表

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转型本科专业实践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