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手段。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加大过程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鼓励教师将课程考核贯穿到平时、期中、期末等各个阶段,考核方式趋向多样化、综合化,从而达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教学相长”的目的,结合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特就本学期期末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月7 日—2019年1月18日
二、考试安排
考试由各开课学院安排,教务处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和协调考试地点。
1、考查课安排
考查课应在上课最后一周随堂进行,并于2019年1月4日前完成。需要补课的老师务必在考试前将课补完,并办好相关的补课手续,考查课不得降低要求,应等同于学校对考试课的操作规范。
2、考试课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①2019年1月7日—1月11日为公共课课程考试时间。
②2019年1月14日—1月18日为专业课课程考试时间。
北区(含鄂东职院学籍学生)考试在自己固定的教室内统筹安排,南区(黄师学籍学生)公共课、专业课考试均在教务处分配给各教学学院的教室里进行(见附3、4)。重修学生需参加期末考试,请开课学院统计好考试学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场,每个考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考试教室的容量(见附5),以免影响考试。
(2)考试安排表及教师监考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由各开课院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见附3、4)安排,监考教师人数严格按照考试学生人数安排,学生人数在70人以下安排2人监考,70~100人安排3人监考,100人以上安排4人监考。最后定稿的考试安排表(见附2)打印件及电子数据(用excel格式)于2018年12月21日下午5:00前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多功能楼208室)备案(考试安排表务必根据统一的格式要求进行报送)。
三、试卷命题、制卷及答卷纸
1.试卷命题及考试制卷
(1)为保证期末考试保质保量顺利进行,教师在出卷时应严格按照《黄冈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细则》中“考试命题”及各学科《课程考试大纲》要求出卷。原则上通识教育课和其他量大面广的课程应成立命题小组。命题组长组织任课教师集体出卷或从试卷库抽取试题,同时应考虑专业和学生差别采取不同试卷(音、体、美和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或在同一套试卷中注明侧重点。多位老师讲授同一门课的课程原则上实行集体出卷和阅卷方式。考试命题人命题时要切实体现课程特点,以《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试大纲》和本学院命题方案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及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为依据命题,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的分布要基本覆盖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所占比例、考核内容等都要求与相应的《课程考试大纲》保持一致。
(2)期末考试课程命题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开始进行,各单位应结合本通知的具体规定,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做好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所有课程均不得划范围、划重点、点题目。试题题意应清晰明确,语言应准确简练,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错别字,提供的必要数据和资料应准确。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和教研室主任依据命题方案对老师提交的试卷严格把关,在《黄冈师范学院考试试题审批表》签署意见,经各学院院长最后审定后,由各学院在学校指定单位自行印制并注意保密。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院长对试卷题量、题型、覆盖面、难易程度、主客观题量、格式不符合规范的,有权打回要求任课教师重新修改。未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的试卷一律不得印制。
2.其它
各学院将考试安排表送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后,同时领取学生期末考试所用的答题纸及试卷袋等相关材料。
四、组织考试的要求
1、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选派,公共类课程监考教师可由学生所在学院配合开课学院派出,并向本院每一位监考教师发放《黄冈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教师监考安排表》(见附5)通知其监考。各学院负责安排本院开设课程考试和学院领导巡视,负责本院学生考试考场的布置、考号及座位的安排,提前公布考试安排细则。
2、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处理与考试相关的突发事件。对出现重大考试事故的考场和考试课程,教务处有权决定考试无效或重新组织考试。
3、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务处分配的时间段安排考试,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间的,由学院提出报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4、各学院应在考前告知每一位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期末考试前在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经学院、教务处审批后方能生效。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补考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5、所有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6、开考前监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给学生们随机安排座位指导他们就坐。考试中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有学生考试违纪,请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事实认定与处分审批表》,详细记录违纪事实情况, 收集违纪证据,当场要求违纪学生在《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事实认定与处分审批表》上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签名。各学院在当天考试结束后将违纪人员的班级、学号、姓名、考试课程等信息报给教务处,以便及时通报。在所有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将《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事实认定与处分审批表》填写完整与考试材料、违纪证据(包括:试卷、答题纸、夹带、手机违纪的可以拍照后打印出来)一起交给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7、教务处将组织专门的考试巡视小组对本次期末考试进行巡视。考试结束后,对考试组织不力,出现各类事故的人员给予通报,严重的将《黄冈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的界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阅卷、试卷装订与分数上网
1、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尽快组织教师进行阅卷,阅卷工作严格按照试卷评阅规范执行,批阅标记清晰,不随意涂改,所有需要签名的地方都应有签名。
(1)对于每道小题的批阅,完全错误的打 “×”,部分正确或有错误的打“乄”, 完全正确的可以不打 “√”;简答题、论述题等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需要扣分的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记负分。
(2)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得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并在答题纸“成绩”对应的大题栏填写分数
(3)对于在批阅试卷中的误批(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或分数改动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姓名。
(4)批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2、 所有试卷要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进行装订,其他考核方式(口试、实践操作)的课程原则上也要求保留音频或视频等考试资料,无试卷考核形式的课程(如:课程论文、调查报告等)在装订考试材料时,也必须附上考核方式说明、评分依据或评分标准以及试卷分析(考核分析)等。
3、试卷材料装订顺序(全部装订,不要粘帖):《考场记载表》——《试卷分析表》——《成绩记分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
4、期末考试完毕,请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和教学秘书督促阅卷老师们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按成绩记分册录入成绩,录入过程中如有问题(如留级、复学和转专业需添加学生等)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公共课于2019年1月18日前录入完成,专业课于2018年1月25日前录入完成,成绩记分册原件由各学院保存。
六、工作要求
1、各教学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黄冈师范学院关于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的若干规定》(2018年《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手册》)、《黄冈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细则》(2017年《教学制度汇编》)等文件,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专班,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监考和巡视人员,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履行职责。
2、各教学学院要严格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各专业《教学大纲》和《课程考试大纲》认真做好出卷命题、试卷批阅、成绩分析、试卷装订、归档、成绩登录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质量。
3、各教学学院要严肃考风考纪,引导学生回归认真学习常识和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坚决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4、各教学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考试安排表(纸质和电子)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因工作原因造成交表延误的将予以通报。
教务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