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和父母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1-21作者:浏览次数:4279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及时完成在校、在籍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上传等工作,确保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特就我校学生信息核准和父母信息补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在籍分别由研究生处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通知)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含义

字段类型

及长度

备注

1

XH

学号

CHAR(15)

核准项

2

XM

学生姓名

CHAR(40)

核准项

3

ZJLX

学生身份证件类型

CHAR(24)

已采集须核准,未采集须补录

4

ZJHM

学生身份证件号码

CHAR(18)

核准项

5

SFZZ

学生是否在职

CHAR(2)

补录项,选填是/

6

RXRQ

入学日期

CHAR(8)

核准项,YYYYMMDD格式

7

XJZT

学籍状态

CHAR(24)

核准项

8

FMXM1

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

CHAR(40)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9

FMZJLX1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

CHAR(24)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0

FMZJHM1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

CHAR(18)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1

FMXM2

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

CHAR(40)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2

FMZJLX2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

CHAR(24)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3

FMZJHM2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

CHAR(18)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备注:

  1. 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的学生不用填报父母信息;

  2. 学籍状态可选: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休学、保留学籍;

  3. 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 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5. 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6. 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证件号码必须与学信网和正方教务系统保持一致;

  7. 学生是否在职统一填“否”;入学日期如是2018年入学就填写“20180901”,其他年级以此类推,当兵复员学生是哪一年录取到我校就填写当年录取入校时间,例如2016年录取我校入校即入伍,2018年复员编入我校2018级,入学年份应填写“20160901”

  8. 学籍状态是在籍在校的统一填写“注册学籍”

三、时间安排

2019121-2019221日: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核对正方教务系统信息和学信网信息,填报相关电子数据表;

2019222日—201931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签字确认,汇总数据;

201934日—201935日:报送各学院汇总表(电子+学院领导纸质签字)

201936日—201938日:教务处进行数据比对并上报学信网

四、工作步骤

1.下载Excel模板

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或教学群中下载“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zip”

2.通知并组织学生完成数据核准、采集

年收入超过六万的(父母或学生),才涉及个税扣除,不是所有学生都要采集。

是否采集父母信息,应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不要求100%采集。

建议采用传统方式线下核准学生信息、采集父母信息,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因涉及学生和家长隐私,不建议在线/手机填报。

为减少人工输入错误,可以安排两个人分别输入一遍,然后比对确认。

3.在线报送

请确保上传的Excel文件里只有一个表单,其他无关表单须事先删除。

请确保上传的Excel文件第一行是字段名称,且包含模板列出的所有信息字段。

若上传的学生信息与平台数据不一致,请仔细核准。平台数据有误的,先行修正。

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