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单盖章
(一)在校生成绩单盖章:
1、办理时间:每周二至周四
2、办理程序:
①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打印“学生成绩单”;
②如应聘单位、出国或考研学校等没有明确说明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生成绩单只须各教学学院盖章即可;
③如确实需要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请多打一份成绩单,每份成绩单上在填表人处签上成绩管理老师的名字并加盖学院院长章和教学学院公章,到教务处208室盖章后,留存一份在教务处208室。
(二)已毕业学生成绩单复印:到学校档案馆(厚德楼一楼)复印并加盖档案室公章即可,具体办理询问学校档案馆(0713-8835655)。
二、缓考办理:
1、办理时间:考试前一周内到教务处208室办理。
2、办理程序:
①在学生所在教学学院填写《学生考试缓考申请表》,并按表格上要求办理缓考手续,生病需附医院病例及诊断证明书,院系审核必须由一把手签字确认;
②报教务处批准,准予缓考。
3、注意事项:缓考申请必须在课程考试开始前来办理,如果在考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应凭医院当天的诊断书及监考教师和所在教学学院证明,及时补办缓考申请。其它原因未办缓考或考试结束后再办缓考,一律不予受理,且成绩记为补考成绩。
三、补(选、免)修课程办理:
1、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内到教务处208室办理。
2、办理程序:学生先到所在教学学院填写《学生选(免)修课程申请表》,按表格上要求办理审批。
四、学籍异动办理:
1、休学:
①到所在教学学院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
②报教学学院及教务处审批;
③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到教务处208室换《休学手续办理清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盖章;
④将盖章的《休学手续办理清单》交还教务208室换取《休学通知单》。
2、复学:
①持《休学通知单》到所在教学学院签署复学意见;
②到教务处208室换取《复学手续办理清单》,前往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盖章;
③将盖章的《复学手续办理清单》交还教务处208室进行电子学籍异动。
3、参军保留学籍:办理程序同休学一致;
4、退学:
①在所在教学学院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经教学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后,送分管校领导签字;
②持表到教务处208室换取《学生离校手续办理清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盖章;
③盖章后返回教务处208室换取《退学决定书》进行电子学籍异动;
④凭《退学决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户口迁移及提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