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检查和评价
为了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表彰先进,确保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逐年提高,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计划在6月下旬对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各学院于6月14日下午5:00之前将毕业论文统计报表提交技能训练中心。报表格式参见附件1。
学生毕业论文及其它管理过程材料学院自行准备,检查时专家向学院提供所需检查材料清单。要求学院在材料清单下达后一小时内提交所需检查材料至指定位置。本次检查重点在学生毕业论文方面,管理过程材料如果有电子文档,在需要的时候再打印。
本次论文检查专家组由教务处和视导员组成。对各单位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院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检查方案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2015年开始,湖北省取消了省级本科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改为各学校自己评审。今年开始,湖北省9所高校成立“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评选联盟”,组织评审湖北省9所联盟学校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联盟评审结果视为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奖励办法》中的“优秀学位论文指导奖”给与指导老师相应奖励,并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计算教研考核分。
本科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学院推荐和联盟评审两个阶段。
(一)学院推荐
1.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教学学院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继续完善本单位的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并按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推荐。
参评论文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应兼顾各学科/专业,同一专业(二级学科)参评论文原则上不得超过5篇;各学院分专业对推荐的论文质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
拟报送省级优秀论文汇总表和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1、2-2。
2.完成时间
各教学学院请于6月14日前将有关优秀学位论文的信息汇总表和相应的参评学生毕业论文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技能训练中心。
信息汇总表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档发至626915710@qq.com邮箱。一经报送,不得调整,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
3.论文查重检测
对上报的优秀论文要全部进行查重检测,一经发现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教务处将予以通报并下调相关学院下一年度省优学位论文分配指标;
论文查重检测时由各教学学院负责论文工作的教学秘书携带Word文档到教务处216办公室现场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联盟评审
由教务处将学生论文上传评审系统,每篇论文由校外三名专家网上评审,取三位专家评审分数的平均值为评审结果。
附件2-2:黄冈师范学院本科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审批表.doc
教务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