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要求,需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现将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教学学院须在12月17日前对本单位管辖的所有实验室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深入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实验室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各学院要将本次检查结果登记到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记载本》上,以备查询,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处置。
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