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22作者:浏览次数:7688

各教学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工程实践、参与科研训练与创业训练的重要载体。同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也是我校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重要来源。

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仅限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大学三年级以下)可参与申报,每名学生仅限申报项目1项(不论作为负责人还是成员),参与项目指导的教师每年仅限参与1。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学生总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时仅限填写一人的姓名。以上要求作为项目评审的先决条件。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或者由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的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成果的优先选择。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要求

1.立项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进行创新创业的基础,是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作品的主要来源,是2023年、2024年“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的重要来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遵循创新性原则和探索性原则,结合学校特色,依托学科优势,产学研结合,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立项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课题实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

2.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要有具体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并且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3.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未参加校外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严禁将教师科研项目直接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1.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以学生身份登录申报(用户名:学生学号,密码:学生身份证后六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完成后,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项目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给学院管理员,最后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初评,按照系统内各学院申报项目的60%的项目提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安排集中评审,并通过学校OA系统发文通告立项名单。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开放申报时间为31日——322日(截至时间为当日2400),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学院提交推荐项目名单时间为323日——32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立项数量与经费资助

2023年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指示安排,积极上报推荐国家级项目20项、省级项目60项。同时,为了营造好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学校准备立项80个校级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的资助经费标准分别为:1/项、0.5/项、0.2/项,资助经费将于20243月左右划拨到各项目所在学院经费里(具体时间以学校下拨预算时间为准)。

六、项目结题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晚于20251231日前结题,且结题材料必须得有相应的成果(论文、专利、软著、策划书、网站、小程序等)。校级项目不得晚于20241231日前结题,结题要求同上。所有结题流程均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内完成,教务处不接收其它形式的结题材料。结题最后期限一到,系统将自动封闭结题通道。

结题材料成果的要求:

  1. 论文、专利、软著必须提供公开发表的页面,且第一作者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学生),否则不予结题通过。

  2. 参赛获奖必须是与项目有关联的赛事获奖,否则不予结题通过。

  3. 以策划书结题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委托单位(带公章)的委托函,仅凭自我想象的策划书,不予结题。

  4. 开设网站、小程序的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供设计的网页、小程序正常功能运行的图片5张以上。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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