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研类项目的管理,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加强项目成果的推广与运用,学校每年定期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各项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范围
2023年各类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安排在10月份集中开展,请各单位对照“2023年应结题、阶段性检查数据表”(见附件1),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项目组按要求参加结题或检查,具体包含:
1.结项项目: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个人项目,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平台类项目。
2.阶段性检查项目:
(1)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按照省厅要求进行阶段性检查(如该专业先获批省级再获批为国家级,按获批省级时起计算) 。
(2)国家级一流课程、2022年立项的省级一流课程,2020-2022年立项的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团队、基层、卓越计划项目。
3.清理项目: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如到2023年10月仍未结题做撤项处理,停止经费资助,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提醒: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如到2024年10月仍未结题做撤项处理,以此类推)
二、检查和验收内容
1.原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等完成落实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2.成果实证材料的支撑程度。未按照要求填写材料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三、检查和验收方式与验收结果
1.各项目负责人填报提交材料、成果,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
2.各类项目建设周期:
(1)个人项目(含教研、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3年,个人项目立项满2年且成果达到结题要求的可以申请结题,立项建设不足2年的不予结题。
(2)平台类项目(含课程、一流专业、团队、基层、卓越项目):项目建设期一般为3-4年。一流课程立项满3年且成果达到结题要求的可以申请结题,立项建设不足3年的不予结题;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项目、集体项目(一流专业、团队、基层、卓越项目)必须按要求参加结题或阶段性检查(名单见附件1-2、1-3)。
3.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验收结论。对“不通过”的项目,给予一年时间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可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停止经费资助,重大项目追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
4.特别要求:
(1)课程项目结题时要求有在教务处网站中的“超星慕课平台”等平台建成完善的网站资源(在汇总表中提供网址,确保能在线访问课程内容),专家组重点查看课程视频、资源建设及应用等情况后,确定验收结果。
(2)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项目、教学团队项目、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项目,除提交相应检查材料外,还需准备4分钟内汇报,并回答现场提问(时间初步定于10月第4周),校级暂不做汇报要求。
(3)2020年获批的6个第二批一流专业建设点需按照“2023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指南”单独填报,单独提交。(具体要求见附件4)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请各学院督促项目组及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材料到教务处教研科(厚德楼206室),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835588。
提交时间: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清单:
1.电子材料
(1)个人电子材料提交到“智慧教研管理平台”(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13日),结题材料命名:“结题报告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2)汇总表命名:“××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及教研项目结题、检查汇总表”。
电子材料学院收齐之后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命名:“××学院检查和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hgnujyk@163.com。
※特别注意:每类项目设计的结题或检查表格不一样(见附件3,共9种表格),请根据项目类别选用。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学院签字盖章):
(1)个人提交纸质材料给学院:①结题报告(或绩效考核报告)、②支撑材料(一般指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③项目申报书(请按①-③顺序装订)。
(2)纸质汇总表:“××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及教研项目结题、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未提交材料给学院的不得填报汇总表。
3.2023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材料:
涉及2020年获批的6个省级一流专业(名单见附件1-3),需按照“2023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指南”(附件4)的要求单独提交“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需同时提交支撑材料)一份,此项检查材料需提交教育厅。
五、结果运用
本次开展的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将与各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绩效相结合,联合考察项目建设效果,建设经费绩效不明显的项目,下一年将减少经费拨付;考核结果与教学质量工程公共平台建设奖直接挂钩。同时,各级各类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纳入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附件2. ××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及教研项目结题、检查汇总表 (含3个工作表).xls
附件4. 2023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指南.rar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