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湖北省脱贫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21]3号)和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市级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市级“优师计划”)师范生的招生(二次遴选)和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定向县市区计划
县市区 | 合计 | 物理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地理科学 |
黄冈市 | 100 | 35 | 33 | 32 |
黄州区 | 5 | 2 | 1 | 2 |
团风县 | 5 | 2 | 2 | 1 |
红安县 | 8 | 3 | 3 | 2 |
麻城市 | 15 | 6 | 5 | 4 |
浠水县 | 12 | 5 | 3 | 4 |
蕲春县 | 14 | 4 | 5 | 5 |
武穴市 | 13 | 4 | 5 | 4 |
黄梅县 | 14 | 4 | 5 | 5 |
罗田县 | 8 | 3 | 2 | 3 |
英山县 | 6 | 2 | 2 | 2 |
二、招生遴选对象
凡我校2023级生源地为湖北的学生,不包含各种提前批次或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
三、发布招生公告
学校于2023年10月15日将《黄冈市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遴选方案》和《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市级优师计划招生录取(二次遴选)与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实施办法》向全校新生公布。各学院向2023级新生做好宣传工作。
四、填报定向专业及就业县市区志愿
10月16日至24日下午18:00,凡有意愿的新生填写并提交《黄冈师范学院2023级市级优师计划报名表》。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专业志愿。每个符合资格的新生可从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三个备选专业中填报1-3项志愿,明确志愿顺序。高考首选科目为物理的学生,均可报名物理学专业;高考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为政治的学生,均可报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考首选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或地理的学生,均可报名地理科学专业。
2.填报县市区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就业县市区志愿单位,明确志愿顺序,并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表如实填写,经核实有误,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表提交至厚德楼206办公室。
五、审查符合报名资格名单
(一)审查报名考生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2023级新生;
2.湖北籍考生;
3.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二)以下几种情形不具备报名资格:
1.提前批次录取的,含艺术类、体育类、中职高考类;
2.往届休学复学的,留级降级的,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的;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的;
4.2023级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的;
5.已录取为省级“优师计划”的;
6.身体条件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
7.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疾病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
六、专项筛查
(一)体检
对各专业入围名单进行体检,了解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排除体检不合格名单。
(二)心理测查
对各专业入围名单进行专项心理测查,排除患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
体检和心理测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录名单
1.根据招生专业+定向就业市州的招生计划,遵循分数优先原则逐一检索考生志愿,于2023年10月30日18:00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于2023年10月30日18:00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专业及定向县市区),向社会公示。
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者,于2023年11月10日到我校签订《黄冈市市级“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4.公示后,直到签订协议期间如有放弃,须签署书面放弃承诺书;各专业按志愿填报顺位补录并签订协议。
八、组织签订协议
1.协议三方:
甲方:黄冈师范学院
乙方:填报优师专项计划志愿且符合优师专项计划招录条件的考生,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后出生的)的考生须与法定监护人一同签订协议。
丙方:相关县市区教育局
2.签约时间:
2023年11月10日9:00—12:00。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3.签约地点:
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黄冈市经济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4.注意事项:
签约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签约时须验证。
黄冈师范学院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