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市级“优师计划”师范生 招生录取和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实施办法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15作者:浏览次数:6424


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湖北省脱贫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21]3号)和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市级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市级“优师计划”)师范生的招生(二次遴选)和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定向县市区计划

县市区

合计

物理学

思想政治教育

地理科学

黄冈市

100

35

33

32

黄州区

5

2

1

2

团风县

5

2

2

1

红安县

8

3

3

2

麻城市

15

6

5

4

浠水县

12

5

3

4

蕲春县

14

4

5

5

武穴市

13

4

5

4

黄梅县

14

4

5

5

罗田县

8

3

2

3

英山县

6

2

2

2

二、招生遴选对象

凡我校2023级生源地为湖北的学生,不包含各种提前批次或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

三、发布招生公告

学校20231015日将《黄冈市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遴选方案》和《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市级优师计划招生录取(二次遴选)与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实施办法》向全校新生公布各学院向2023级新生做好宣传工作。

、填报定向专业及就业县市区志愿

1016日至24日下午18:00,凡有意愿的新生填写并提交《黄冈师范学院2023级市级优师计划报名表》。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专业志愿。每个符合资格的新生可从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三个备选专业中填报1-3项志愿,明确志愿顺序。高考首选科目为物理的学生,均可报名物理学专业;高考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为政治的学生,均可报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考首选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或地理的学生,均可报名地理科学专业。

2.填报县市区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就业县市区志愿单位,明确志愿顺序,并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表如实填写,经核实有误,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表提交至厚德楼206办公室。

五、审查符合报名资格名单

(一)审查报名考生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2023级新生;

2.湖北籍考生;

3.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二)以下几种情形不具备报名资格:

1.提前批次录取的,含艺术类、体育类、中职高考类;

2.往届休学复学的,留级降级的,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的;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的;

4.2023级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的;

5.已录取为省级“优师计划”的;

6.身体条件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

7.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疾病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

六、专项筛查

(一)体检

对各专业入围名单进行体检,了解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排除体检不合格名单。

(二)心理测查

对各专业入围名单进行专项心理测查,排除患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

体检和心理测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拟录名单

1.根据招生专业+定向就业市州的招生计划,遵循分数优先原则逐一检索考生志愿,于2023103018:00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于2023103018:00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专业及定向县市区),向社会公示。

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者,于20231110日到我校签订《黄冈市市级“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4.公示后,直到签订协议期间如有放弃,须签署书面放弃承诺书;各专业按志愿填报顺位补录并签订协议。

、组织签订协议

1.协议三方:

甲方:黄冈师范学院

乙方:填报优师专项计划志愿且符合优师专项计划招录条件的考生,未满18周岁(200591日后出生的)的考生须与法定监护人一同签订协议。

丙方:相关县市区教育局

2.签约时间:

20231110900—12:00。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3.签约地点:

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黄冈市经济开发区新港二路146)。

4.注意事项:

签约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签约时须验证。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市级优师计划报名表.doc


黄冈师范学院

202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