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核对2023年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2-27作者:浏览次数:346

为了更准确统计2023年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现要求各学院按照统一模板,统一标准进行登记,模板及相关资料见附件。登记信息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奖励的获奖成果必须是在20231231日前获得的,且有证书支撑的,可以参考2023年期末考核分部分(或直接进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内查询)

2.本次奖励级别分A类和B类,A类竞赛包括由国家级和省级,且A类国家级部分已经登记(A类赛事的省赛未登记),B类竞赛奖励需要登记,请不要重复登记。

3.不论A类、B类竞赛,只取同一赛事(同一名称,同一奖项)第一指导教师最高奖励一项,奖励数据依据证书登记时第一指导教师的名字来判断,获奖如出现同一教师在同一赛事不同级别获奖,取高级别奖励。不可自作主张擅自修改,调配获奖信息。

4.B类赛事在填表时需要自动降一级,比如:国家级要填写成省级,省级要填写成厅级。B类赛事只有省级和厅级。

   5.奖励标准按照20208号文件标准填写(已放置附件内),且保证登记时信息完整,清晰,准确无误。

   6.A类赛事列表已放置附件内。除A类赛事外的所有赛事均属于B类赛事。

  此项工作请各学院于202431日前将整理好的信息以学院名称命名发实验科。

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