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鄂学位[2010]9号、[2014]6号文件精神,我校共有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三个本科专业可以招收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现将2024—2025学年辅修学士学位(双学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级本科生的辅修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一)学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条件
1.2024年秋季开班对象:我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预警后留级学生);
2.申请修读辅修学位的学生应有较好的学习基础和较强的自学能力,主修专业的课程平均成绩良好及以上,且没有课程补考记录;
3.学生申请修读的辅修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授予学位应分属不同学位门类(见附件1);
4.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读一个辅修专业;
5.符合主办(辅修)单位的招生条件。
(二)网上选课报名、申请审批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在线教务管理系统,在9月1日—9月6日进行辅修学位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按照教务管理系统辅修学位选课提示进行辅修学位选课,学生必须将所选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全部选满,才算网上报名成功。教务处根据网上选课报名情况及时在教务处主页及教务管理系统上公布2023级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名单上的学生于9月6日至9月13日填写《本科学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办理手续,并将《本科学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交给辅修学院,由辅修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上交教务处。
2.经学校批准的学生,根据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2024年下半年开设课程的情况到学校财务处缴纳修读辅修学位课程的学费(缴费金额以辅修专业通知为准),截止日期9月15日,学生凭缴费收据注册到班学习,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三周正式上课,学生根据本次开课情况在辅修专业学院的指导下自备教材,具体安排见教务处教学科通知。
二、2023-2024学年辅修学士学位班的教学安排
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辅修学士学位班的教学计划,合理制定2023—2024学年的教学工作详细安排,向学生公布,敦促学生缴费学习;请相关学院重视辅修学士学位班的教学档案工作,加强教学档案归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报教务处教学科,已经完成的课程成绩要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附件:
教务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