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师范学院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0-28作者:浏览次数:390


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2024年主要工作部署,结合学校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推动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鼓励教师凝练教育教学成果,彰显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提升办学整体实力,为学校申硕、更名打下坚实基础,现组织我校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培育优质教学成果项目,为申报高级别教学成果奖做准备。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申报教学成果奖包括高等教育、基础教育两类。高等教育类包括普通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学历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类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

二、申报范围

1.近年来已获批省级教研项目、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平台项目、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等,其中工作推进扎实、前期基础好、教学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性强的均可申报。获批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立项的项目一般不得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必须是通过结题的项目。

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质量保障、落实课程思政举措创新等方面。

3.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资源建设、教育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三、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黄冈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体现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重点奖励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奖励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若为教材,从其正式出版(版权页)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12月。

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成果主要完成人中的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完成人应满足直接承担了学校的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成果必须是以黄冈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教学成果。校内跨部门、学院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学院组织联合申报;也可联合其他高校、基础教育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教育管理部门等联合申报,但我校须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5.对于已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奖项设置

校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可择优推荐申报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要求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教师均可申报,兼职教师可在所归属学院进行申报。各学院要成立工作专班,对本学院近5年以来省级教研项目、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平台等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凝练,要结合学校、学院办学优势和特色,形成申报课题。各教学学院在推荐工作中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2.申报单位需对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成员进行师德师风的审查,同时申报材料也需要经过意识形态的审查。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体表现为:政治立场正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申报成员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且近3年无教学事故和实验室安全事故。

对于申报材料,需要进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以确保其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包括:申报材料应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不得有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申报单位或部门需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就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和有无违纪违法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3.教师按要求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3)、成果总结报告、成果佐证材料,并进行网络申报(系统中提交文件均为PDF格式;各个文件命名规范为: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材料类型;如: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三-推荐书/简表/总结报告/佐证材料.pdf)。

教师本人登录“智慧教研集群管理平台”(进入方式:学校智慧校园门户→一站式服务大厅→智慧教研集群管理平台,也可以直接登录智慧教研集群管理平台,网址:http://hgnu.kypt.chaoxing.com,账号密码与超星课程平台相同),进入“项目管理”“在线申报”模块进行网络申报。成果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

4.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批后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学院在系统中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PDF。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5.所有材料需的纸质版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提交一套至教务处教研科(厚德楼206室),需要签字盖章的部分请盖章签字。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承意

联系电话:8835588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2:推荐书填表说明.doc

附件3:黄冈师范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doc

 

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