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专业申报及新专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28作者:浏览次数:30

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布局,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及新专业预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将以“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紧扣AI 赋能、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现代服务业、基础教育提质等热点发展方向,坚持“需求导向、特色发展、质量优先”原则,统筹传统专业升级改造与新兴交叉专业培育,着力构建适配新时代地区发展、支撑智慧化人才培养的高水平本科专业体系。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优先增设“四新”专业,重点布局人工智能、智慧教育、数字文创、智能装备、现代经管等新兴交叉方向专业;

2.优先增设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3.除学校学科专业整体布局特殊需求外,原则上“进一退一”。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申请新增专业应以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为指导,做好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结合“四新”建设要求,优先设置学科交叉、急需紧缺的新兴专业,重点培育AI+学科融合、数智化赋能、文理交叉、科教融汇的特色新兴专业。

2.新增专业须具备相关学科专业支撑、稳定的社会需求、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充足的专职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基本条件。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满足实际需要。

3.各申报学院须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与《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三、进度安排

1.6月6日前,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将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并由院长签字)提交至厚德楼201室,电子版发送到yinchuanling@163.com。

1)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申请表模板见附件4);

2)备案专业需提交备案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审批专业需提交审批专业汇总表(见附件2);2025年停招专业需提交停招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

3)其他必要补充说明材料。

2.6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新专业负责人现场汇报和答辩。

3.6月25日前,报学校审定。

4.7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正式提交。

四、其他要求

1.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认真研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专业目录请参考附件5。

2.各学院应不断加强现有专业的内涵建设,不宜过分追求专业数量的增加,确保新增专业后不影响本学院各专业生师比。

3.申报新专业同时,对存在办学条件明显不足、质量保障乏力、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等情况的专业,亦可论证后按规定提出停招或撤销报告。

4.需注意,在7月30日前,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审批。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均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进行备案。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尹老师电话:8356890

附件1.备案专业汇总表.doc

附件2.审批专业汇总表.doc

附件3.停招专业汇总表.docx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5.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年1号).pdf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处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