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扎实推进我校“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全面加强教学质量建设,保证教学效果,学校将于3月11日(第2教学周周四)下午对全校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重点检查内容:教务处、评估中心安排的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2.任课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授课课件、课程教案。
重点检查内容:是否按照国家专业标准、认证理念和要求落实更新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授课课件、课程教案,是否突出了“新”。
二、检查方式
按照学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分级管理的要求,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教研室等自查并汇总;相关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0日
2.学校抽查时间:2021年3月11日下午2:00—5:00
分组 | 督导员 | 学院领导 | 工作人员 | 检查学院 |
第一组 | ||||
第二组 | ||||
第三组 | ||||
第四组 | ||||
第五组 | ||||
第六组 |
四、检查要求
1. 各学院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制定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检查内容,作好记录,责任到人。
2. 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与有关部门应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对好的经验可以总结;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提出改进措施,并对整改过程及效果进行跟踪、记录和评价;对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可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共同致力于教学薄弱环节的改进。
3. 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于3月12日(星期五)之前将纸质盖章件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和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QQ:307317810,527039416。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