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884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扎实推进我校“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全面加强教学质量建设,保证教学效果,学校将于311日(第2教学周周四)下午对全校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重点检查内容:教务处、评估中心安排的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2.任课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授课课件、课程教案。

重点检查内容:是否按照国家专业标准、认证理念和要求落实更新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授课课件、课程教案,是否突出了“新”。

二、检查方式

按照学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分级管理的要求,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教研室等自查并汇总;相关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202131日—310

2.学校抽查时间:2021311日下午2:00—5:00

分组

督导员

学院领导

工作人员

检查学院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第六组





四、检查要求

1. 各学院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制定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检查内容,作好记录,责任到人。

2. 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与有关部门应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对好的经验可以总结;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提出改进措施,并对整改过程及效果进行跟踪、记录和评价;对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可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共同致力于教学薄弱环节的改进。

3. 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于312日(星期五)之前将纸质盖章件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和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QQ307317810527039416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222



附件1 黄冈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doc

附件2 某学院教研室自查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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