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子项目,但由于经费支持与管理范围的原因,教务处只开展申报创新训练子项目,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6日。
创新训练子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原则
1. 兴趣驱动: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自主创业有浓厚兴趣,发挥主动学习、主动探索、主动实践的积极性,在自身兴趣的驱动和导师的有力指导下完成项目。
2. 自主实践: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需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开展项目实践、自主管理项目。
3. 重在过程:参加创新创业训练的学生需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着重强调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方法等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三、项目申请者范围和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校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项目要求如下:
1.各类申报项目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为1至4人(不含负责人),所有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4.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项目经费
学校将按项目级别,将各学院立项经费于次年3月份一次性下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四、申报流程
由于我校已开放”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所有流程都将按照系统化,程序化完成。因此,哪个节点出现问题进而影响项目申报工作的,请各自承担责任,教务处概不补救。具体申报说明,请下载附件学习。
五、有关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认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为师生的科研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尽早部署,按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2. 教学科研人员要积极参与学生选题申报,在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引导和帮助。
3.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要珍惜参与科研训练的机会,积极组建团队参与项目申报。
联系人:江昆,联系电话:1597138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