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黄师政发〔2020〕8号),现将2020年度教学奖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为学校在册教职工;申报奖项所列成果是指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的以黄冈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所有申报奖项的个人和单位,均不得出现教学及管理事故。
二、奖励类别
(一)教学优秀奖。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教师。评选一等奖不超过5个,二等奖不超过10个,三等奖不超过20个。
(二)实习指导奖。以2020年底已评出结果为依据。
(三)教学管理奖。每年评选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0人。每个学院评选1人,其他管理部门评选2人。
(四)教材建设奖。奖励列入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国家级获奖教材(直接认定)。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忠诚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深受广大师生的敬重。
(2)在黄冈师范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的一线教师(含双肩挑岗位人员)。
(3)长期担任本专科生、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上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92实授学时。
(4)对课堂教学有深刻的理解,有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5)上年学生教学评价分不得位列所在学院后20%。
(6)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态度符合下列要求:
(1)贯彻“以人为本”的观念,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钻研教学业务,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2)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参与所教授课程的大纲研制、“金课”建设、课程案例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工作,并取得成绩。
(3)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
(4)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精心备课,批改作业认真,积极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
(5)注重使用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
3.教学内容符合下列要求:
(1)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符合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信息量大,重点突出,材料充实,观点明确。
(3)不断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注意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努力吸收本学科的新成果。
4.教学方法符合下列要求:
(1)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因材施教,教学形式多样,课堂气氛活跃,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教书育人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学生成长指导教师,学生评价优秀。
(2)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有厅级及以上奖励。
(二)实习指导奖
主要评选奖励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评选条件为:
1.能及时、主动地和实习基地联系,并取得实习基地领导、教工的密切配合,带领全组实习生做好实习工作。
2.对实习指导工作能认真负责,不仅能指导好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和调查研究工作,还能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3.在实习期间能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对学生的实习工作善于指导;能充分调动实习生的主观能动性;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克服倾向性问题,实习工作效果良好,受到所在实习单位领导、实习指导教师的一致好评。
4.实习指导老师能按要求入住实习点,做好实习点优秀实习队及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学生无异议。
5.实习结束后上交各类实习材料及时、完整。
(三)教学管理奖
教学管理奖奖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学管理人员,包括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学秘书和教务员。评选条件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且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奖励或有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者优先。
4.从事教学管理3年以上,且近3年无教学管理事故发生。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填写对应奖项申报表及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提交各教学学院。各奖项提交材料要求如下表:
奖项名称 | 需填报表格 | 是否需要支撑材料复印件 |
教学优秀奖 | 附件2和附件5 | 需要 |
实习指导奖 | (实习指导奖已于2020年单独评选,本次不需提交材料) | 不需要 |
教学管理奖 | 附件3和附件5 | 需要 |
教材建设奖 | 附件5 | 需要 |
(二)学院初审、院内公示、申报。
1.各学院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统计、汇总。
2.由学院组织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排序(此步骤一定要重视)。
3.学院将最终申报名单及教学优秀奖排序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书记院长签字盖章,将申报材料、公示截图、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提交教务处。
(三)资格审核。教务处会同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等部门对获奖资格进行审查。
(四)集中评审和认定。由校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对3类奖项集中进行审议;评选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一周。单位或个人对教学奖励审核工作有异议的,应当在奖励成果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学校领导审批后发文。
奖励工作中,任何单位或个人有行贿、舞弊或剽窃他人成果等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学院从即日起安排申报工作,并将初评结果(附申报汇总表公示截图)及所有申报材料于2022年3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209办公室,联系人:胡晓星,电话:0713-8621612。电子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huxiaoxing@hgnu.edu.cn(命名:“XX学院2020年度教学奖励申报”),逾期不补。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实习指导奖已经单独发文,以文件为准,本次不需提交材料。
2:认定类教学奖励,含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奖、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学位论文指导奖、教学技能竞赛奖、学科竞赛指导奖、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指导奖已于2022年1月另行安排核实与认定,不参加评选。
3:教材建设奖指列入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国家级获奖教材,如有相关情况请填写附件5,此次一并提交。
附件:
1.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黄师政发〔2020〕8号)
2.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3.教学管理奖申报表
4.教学优秀奖学院申报人数分配
5.申报教学奖励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2年1月28日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黄师政发〔2020〕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