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 的课堂教学模式实施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10作者:浏览次数:1257


学院

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是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中的一项重要指标。为了有效做好评建工作,突出由“教”向“学”的转变,加快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进程,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逐步推进“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和实施。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要按照以“学”为中心和成果导向的反向设计思路加快推进课程教学设计的制定工作。即,首先根据毕业要求及对应课程指标点制定课程目标,将其分解为课堂预期学习目标,然后设计相应的能够促进这一目标实现的学习内容及活动,使得学习目标能够被实现。最后设计相应的学习测评考核方案,使教师可以判断学生的学业表现是否达到目标,并将这些判断转化为学生的平时成绩,给学生以及时的反馈和激励。

2、各学院根据《黄冈师范学院“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相关课程的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情况等因素对本院开设的所有理论课程进行课堂教学模式的认定,填写《“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课堂教学模式认定结果汇总表》和《“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课堂教学模式认定依据》,认定结果要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202411日前以上两个表电子版和相关课程的教学设计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3、各学院要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要制定整改计划,20246达标率应至少为80%以上。校级以上一流课程、全校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在20246全部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模式。

4、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课程的教学设计和教师的上课情况对各学院的认定结果进行审核,没有认定通过的教师,在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课程建设等项目的申报和各类教学大赛、奖项的评选等加以限制,同时,学校将对没有认定通过的教师加大听课指导力度,通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和院部一对一指导等措施进行帮扶。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课堂教学评价标准.docx

附件2:“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课堂教学模式认定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3:“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课堂教学模式认定依据.docx

  教务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