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务处向各学院下拨的“实践平台”预算中: “教学实验经费”、“示范中心建设经费”、“大学生知识能力创新费用”需加以分解说明,请各学院参照以下原则执行各项预算。
一、 教学实验经费
本项预算用途是解决学院实验教学耗材费用,特别是针对实验室自主开放过程(开放性实验教学)中所带来的实验耗材增加的预算。
本项预算执行采取学院拟标流程(参考附件1),每次采购前需通知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且每学期至少执行一次,若学院累积到年底一次进行,教务处将按照预算执行不力来处理,有权不参加其组织的拟标程序,同时将削减其来年对应预算。
特殊实验耗材,如:旅地学院的酒品、茶叶;生科院的动物活体、标本;音乐学院的琴弦等耗材无法进行统一拟标的,可自行分批购置,但每次零星采购之前要将采购清单报教务处实验科备案。其它通用型、专业型实验耗材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程序。
二、 示范中心建设经费
本预算是针对校内各级示范中心、虚拟仿真中心的建设的专项经费。
根据文件要求,下拨到中心的预算费用,其40%—50%用于当年的中心项目立项(大学生创新项目和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其余部分可用于中心其它建设。教务处将在2017年4月初安排各中心申报立项。
三、大学生知识能力创新费用
此项预算经费依据两部分组成:(1)各学院2015年、2016年已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项目未报账经费。(2)各学院2017年拟参加的“学科竞赛”对应预算。(见附件2)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预算编制原则
本年度下拨到各学院的预算为:2015年立项(或已结题剩余未报账部分)的经费及2016年通过中期检查项目的经费(为项目原经费的一半),部分2015年及2016年已结题的项目,且经费已完全报帐的未列入(见附件3)。
2015年“大创”项目学院可灵活掌握,但原则上必须依据结题情况报账,且结题材料需向教务处和学院各提供一份备案。2016年中期检查项目将根据教务处公布情况,给予相应项目经费支持,原则上不得超过立项经费的一半。本年度两个学期末,教务处将大创项目执行进度情况纳入检查范围之内,若发现有违规经费执行情况的,在明年的对应经费中将削减预算。2017年底,大创项目所在学院务必提供一份本年度大创项目账目清单交教务处核对、备案 。此项目报账不再需要教务处审批,由学院负责。
2.学科竞赛预算编制原则
在2017年以前学科竞赛的预算是先由各学院上报竞赛项目,通过教务处集中评审后,依据项目给予学院竞赛预算。今年,教务处将采取目标管理制度,并参照2016各学院申报的学科竞赛项目进行预算分配(见校教【2016】8号),同时根据2016年学科竞赛取得成果,对各学院预算做出了调整。音乐、美术、体育学院有专项竞赛费用,此处不再追加预算。政法学院和交通学院在2016年未申报学科竞赛,今年给予了部分预算鼓励两个学院积极参加学科竞赛。
(1)2017年学科竞赛项目的执行流程
教务处将在2017年3月底进行各学院学科竞赛的汇总审批,备案等工作。年终进行参赛项目核实及竞赛成果汇总工作。学院可结合2016年参赛目录(见附件4)中的项目进行调整,但赛事项目不得减少,保留项目必须继续参加,赛事级别力争提高。年底的学科竞赛成果汇总务必及时上报,凡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学院,将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
(2)2017年学科竞赛项目报账方式
由于学科竞赛经费预算已下拨至各学院,各学院可灵活掌控,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出现未参加比赛,经费被使用的情况。具体报账流程,依据2016年的方式,由各教学学院负责审批,教务处负责项目结题与报账的督查工作。
教务处
2017年3月6日
附件2: 2017年分配至学院“大创项目经费及学科竞赛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