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提升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质量,加强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与运用,学校每年将定期开展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各项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一)教学团队项目
教学团队结题验收安排在5月。主要针对2016年未完成结题任务的项目,即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团队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学团队,依据立项发文中规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填报教学团队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包括队伍建设、校级教学平台、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和团队管理与经费使用等。
(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安排在6月。主要针对已立项的省级荆楚卓越计划和校级卓越计划项目(见附件2),由项目所在学院在学院网站开设专门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栏目,以供展示项目建设成效。同时填报“卓越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3),包括项目总体推进情况、工作方案与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改革情况、卓越计划班学生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推进思路等。
(三)试点学院
试点学院项目包括省级和校级立项项目(见附件4),安排在7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进展报告”(见附件5),主要围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考核与评价制度、学院治理结构改革等建设工作。
(四)专业建设项目
专业建设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安排在7月开展。主要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两类项目(具体见附件6),统一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进展报告”,其中建设期满四年的专业建设项目将组织结题验收,即2013年之前(含2013年)立项获批的建设项目2017年需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五)教研、课程、教材及其他项目
教研等项目结题验收安排在9月开展。主要针对2010年以来立项须结题的校级教研、课堂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及其他项目(见附件7),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在建设期的项目每年需提交建设进展报告(统一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进展报告”),其他未到期的建设项目如成果已完善也可提前结题。各教学学院9月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教研项目结题统计表(见附件8)和结题材料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教研项目包括省级、校级教研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对照立项申报书中的建设要求开展,结题时提交结题报告书和附上成果复印件。
①省级教研项目结题材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9)、立项申报书和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省教育厅、教务处和教学学院各留一份)。
②校级教研项目结题材料:黄冈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0)、立项申报书和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教务处和教学学院各留一份)
(2)课程项目包括省级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时要求有在教务处网站中的“慕课平台”中建成完善的网站资源,并提交黄冈师范学院课程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1)一式二份(教务处和教学学院各留一份)。
二、验收结果运用
(1)所有结题验收合格、成果突出、效果明显的项目,评审结果作为年度教学质量奖中的“优秀教学平台奖”评选依据;同时鼓励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
(2)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平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纳入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3)建设期内未按期提交建设进展报告的,当年停发教学平台工作量。
(4)未按期结题的项目教务处将发文撤销该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
(5)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即专家评审低于70分的项目),给予一年整改时间,下一年度再次参与结题验收。
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工作,按时间要求将结题材料送教务处(多功能大楼205室),联系人:贺慧,联系电话:8833279。
附件7: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需结题教研、课堂教学改革、课程、教材等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17日